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报道:3月31日,记者获悉,《抚州市立法条例》当日起施行。这是该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是“管立法的法”,将开启该市良法善治之途。今后,抚州开展地方立法活动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据介绍,《抚州市立法条例》共九章62条,具体规定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等事项,将成为该市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
抚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饶举元、市政府法制办陈振华主任解读了《抚州市立法条例》中地方的立法权限,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市地方立法主要是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对上位法进行补充完善。但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等法律保留事项,不是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
据了解,每年7月至8月,该市政府法制办将向社会各界征集下一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形成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目前,该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已经编制完成并公布。今年有三件审议类项目,分别是《抚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抚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抚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告若干规定》。(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