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新余环保大检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新余市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具体职责得到明确和细化,为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环保大检查等四项工作台账规范完整,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目前四项大检查中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和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检查中,督查组一行对新余市近年来切实加强污染整治的做法和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新余市在环保大检查中,惩治力度大,环境监管执法覆盖面广,注重执法策略和执法方式,执法工作上有亮点,开创了江西省环保系统异地执法工作的先河,值得全省借鉴和推广。同时希望新余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加强环保督查工作,深挖企业节能减排潜力,实现企业发展、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