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本是驾驶员接受教育、开创文明驾驶新风尚的特殊日子。但偏有货车司机为了躲避查处,故意拆掉号牌,在加油站违法停车,将面临罚款加扣分的严厉处罚。正应了“偷鸡不成蚀一把米”的俗语。
为保证加油站安全和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加油站以及距离加油站30米内路段不得停车。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消防和石化等部门发文,严禁加油站内停放机动车,并对加油站内长时间违停机动车从严管控。
新余交警城北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加油站内有一辆违停货车没有前牌。民警停车准备前去查看时,隐隐约约发现车后好像有一个鬼鬼崇崇的人。民警迅速下车,从车前侧堵过去,正好将货车司机拦住。
现场检查发现,驾驶员黄某将车停在加油站,怕民警处罚其违法停车,便将车前后号牌拆下,没想到正好被巡逻民警发现“人赃并获”。在加油站内,民警发现另一辆重型货车也没有悬挂前后号牌,民警在周围询问,没有发现驾驶员。
民警在驾驶室一侧踏板上,发现两块号牌。经查询,发现与该车信息吻合,在民警拍照取证后,从路边快步跑过来一中年男子,声称是车主。随后该副号牌被民警暂扣,民警要求驾驶员持行驶证、驾驶证到大队接受违章处理,等待他们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