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我市高度重视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控”、“减”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控工作。
严格机动车准入管理,对转入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第四阶段(国VI标准)及以上标准控制要求的达标车型,并到经市环保部门授权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方可办理机动车转入注册登记手续。实施了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政策,对无标及黄标机动车在全市三条主要路段实行区域限行。强力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采取补助政策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在全省首家补助1800万元注销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7398辆基础上,2015年我市已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黄标车1353辆,提前1个月完成省里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完成任务时间和速度列全省第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在公交车、出租车等用车中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015年完成343辆城市出租车 “油改气”工作。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整治,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44家加油站、1家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