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我市首例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在渝水区检察院举行。5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公安机关和渝水区团委、人民监督员及学校代表等15人参加。据悉,该院还设立专门的不起诉决定宣告室,将该项工作常态化。
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未检科科长及区团委、学校代表分别与5人进行了集体训诫谈话,深刻分析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对其未来提出了殷切的希望。5名未成年人表示,这次宣告训诫会再次使其心灵受到洗礼,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之情,今后一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自觉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其家长也表示,训诫会对心灵触动大,做家长的更要担负起教育好孩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