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会议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清理和规范一些涉企收费项目,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
新政实施后,渝水区地税局集中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吃深吃透文件精神,确保答复问题的准确性和统一性。以分局为单位及时组织办税服务厅窗口一线人员学习领会政策,确保咨询答复人员学在先、学得透、讲得清。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进企业,入车间,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开展政策讲解,并要求各管理所务必在征管系统里做好减免费备案录入工作。为了减少纳税人“两头跑”,该局派出一名税收管理员在征收服务局值班,协助解决在征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收集纳税人意见,畅通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