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渝水区52岁的江荣枝拿到新余农商银行发放的5万元“助保”贷款,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参加的城镇小集体一次性要缴纳6.8万元的养老保险自己目前只要拿出1.8万元就可以缴齐了。从今年11月起,该区困难家庭职工可以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待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再偿还贷款。
据了解,“助保”贷款主要是针对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接近退休年龄无力续保的困难人员,通过政府贴息、银行贷款缴费、个人养老金按比例还款的方式,帮助他们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使其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按时领取养老金待遇。助保对象贷款主要用于补缴以前年度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申请时一次性办理、一次性放贷,贷款期限为6年以内,累计不超过5万元。“助保”贷款只能用于助保对象缴纳本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进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收入户,不得提取现金。助保对象在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前,贷款利息由政府给予补贴;助保对象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后,政府不再贴息,贷款利息由个人承担。助保对象自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按照贷款协议约定的方式,每月从领取的养老金中拿出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有偿还能力的,可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截至目前,该区已为13名困难人员办理了“助保”贷款手续。其中,1名助保对象已享受到了“助保”贷款所带来的实惠,按时办理了退休手续,能够按月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