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新闻网12月2日讯 (通讯员鄢平花)2015年5月1日,随着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行政审判制度也产生了重大变革。新法的实施,标志着“民告官”进入了2.0时代。作为我市市、区两级机关行政诉讼一审案件管辖法院,渝水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发挥监督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职能,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步入新常态。
立案登记制改革
有诉必理成新常态
“现在行政诉讼确实方便快捷,邮寄起诉状才几天就立案受理了。”这是一位外地企业委托代理人在渝水区法院的真实感受。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立案登记制,较之前的立案审查制,更加强调对诉权的保护。为方便当事人立案,渝水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多数案件实现当场立案。虽然行政诉讼也要符合法定的受案条件,但法院立案时只做形式审查,实行立审分离,依法做到有案必收、有诉必理。2015年,渝水区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2件,成为行政诉讼法实施25年来案件数最多的一年。
应诉制度变革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新常态
近年来,我市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较以往有所改观,但尚未形成常态机制。仍有少数行政机关将应诉工作全部交由律师处理。新法实施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成为法定原则,即使不能出庭的,也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由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今年以来分管副职领导到法院出庭应诉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顺应了当事人的期待,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通过出庭应诉,行政机关领导全面了解案情,也有助于提高领导的法治意识,从而促进所在单位的依法行政。
强化监督职能
审判公开成新常态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强化司法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程序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审判监督职能,渝水区法院充分利用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平台优势,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强监督。从立案、送达到庭审、裁判,案件信息化管理,各个环节全程留痕。上级法院和本院管理人员可随时通过内部网络查看案件流程信息。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的要求,今年以来,行政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依法上网公开。审判公开作为行政审判的新常态,有力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