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分宜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此项“阳光工资”制度,既管控了村级廉政风险,也突出了激励先进,为村干部干事创业开出一剂“定心丸”。
按照新的制度,该县规范村干部工作报酬结构。村干部工作报酬由工资报酬、电话费补助、获奖补助三部分组成,对基础工资、电话费补助等进行明确规范,实现村干部“阳光工资”政策,防止行政村可能存在的巧立名目滥发补贴行为。对于报酬的各个组成,分宜县设定一定的标准界限,如关于电话费补助进行明确规范,关于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进行范围界限。
在工作报酬发放过程中,按照“村财乡管”原则,严格发放程序,公示公开,接受基层党员、群众的监督,并接受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的监督,使得村干部报酬发放更加规范化、阳光化,从而更加有效保障村级廉政建设。
同时,该县要求各行政村根据村情、行政人才库数量、村干部分工特点等,充分考虑乡镇、村历年来一贯做法,将村干部工作报酬按照村级建设状况划出等次,体现出“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不一样。如对于村干部绩效工资,在明确范围的同时,给予一定的浮动空间,使得报酬的差异能与基层干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服务群众等具体状况对等挂钩。在对村干部考核上,该县明确考核原则,在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工作中,把群众意见放在重要位置。